大马最低薪金制 · 7月1日生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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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里察烈表示,2016年最低薪金制通令在今日(7月1日)正式生效,西马及东马的最低薪金分别定为1000和920令吉;绝不会展延执行。

他今日发文告指出,最低薪金的定义为不含服务收费的每月基本薪资,适用于包括酒店业在内的各行业;违规者可被罚款每项罪名最高1万令吉,并在a国家薪金谘询理事会法令下被判每日罚款1000令吉。

里察烈表示,政府聆听国家薪金谘询理事会相关建议后,并采平衡政策考虑雇主及雇员双方权益,以及衡量国家经济等情况后制定的政策。

“至于指我国现有经济情况不适合实行最低薪金制是不实的,因为国家的人力生产力从2014年的7万3091令吉提升至2015年的7万5538令吉,国外直接投资(FDI)也从2014年的356亿令吉提升至2015年的434亿3500万令吉。

“多项经济关键指数皆呈上升趋势,除此之外,我们在落实之前,在全国各地举办了多项醒觉活动,并获得近5000名商家的热烈响应。”

新闻摘自:《星洲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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