搭飞机出国前 · 5大消费者权益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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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眼间,又到了年尾的旅游旺季。许多国人已经开始计划买机票出国旅行。但是根据《东方日报》报导,我国70%的飞机乘客并不清楚自己的权益。

从今年7月份起,大马航空消费者保护法则 (Consumer Protection Code 2016)已正式生效,保障消费者乘搭飞机的所有权益。你知道吗?乘客如果遇到遇班机延误、行李不见或被拒绝登 机的问题,都能向航空公司索取赔偿。但要注意的是,这项保护法则只针对所有进出大马的航空公司,若消费者在国外乘搭飞机则不受此保护法的保障。

 

1. 航空公司必须清楚列明机票的所有收费细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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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公司必须清楚列明机票所有收费细节,不得随意征收隐藏收费,也不能再以杂费的方式结算乘客的费用,或提供默认选项的附加服务。

换句话说,航空公司除了必须标明机票基本价格外,也有责任将机场税、消费税、保险费 、行李费、餐饮费等一一列明,让乘客能透明地了解所有收费。

 

2. 若遇上班机延误,航空公司必须给予乘客相关补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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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机延误超过2小时,航空公司必须为乘客提供餐饮,以及有限制的拨电和网络服务。

若班机延误超过5小时,必须视情况为乘客提供住宿及往返机场与住宿之间的交通。

一旦班机延误或取消,必需最快时间通知乘客。

若乘客被阻止登机,也能获得以上补偿。

 

3. 行李不见可索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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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李若在飞行途中遗失了,即使乘客没购买旅游保险,航空公司也必须给予乘客不超过6200令 吉的赔偿。

 

4. 航空公司需为残障人士提供协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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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公司必须提供残障人士在乘搭飞机时所需的协助,若残障人士的辅助器材在乘搭飞机时出现损坏或不见的情况,航空公司要依据市价赔偿给残障人士。

 

5. 航空公司需在30天内解决消费者的任何投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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倘若航空公司无法在期限内解决问题,消费者就可向该委员会投诉,委员会将在一周内审查

相关的投诉,并再给予航空公司两周的时间解决问题。

委员会预料航空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在这个阶段获得解决;倘若相关的纠纷仍无法解决 而必须带上法庭,法官则会依据委员会的条例做出判决。

欲知更多航空委员会资料及此新保护法,或欲针对航空公司做出投诉的民众,可浏览航空委 员会的官网:www.mavcom.my ,也能拨打热线:03-27720600 / 03-27720677。

资料:星洲网东方日报

图片:互联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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