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条件
- 员工薪资在RM4000或以下
- 雇主在6个月内,不能裁员或是让员工放无薪假期
- 雇主已向大马社会保险机构(PERKESO)注册
- 雇主在2020年1月1日前已经向大马公司委员会(SSM)或地方政府注册
- 雇主在2020年1月1日前营业
申请文件+方式
- 雇员名单(根据企业规模)
- 雇主的银行账户资料(银行账单首页副本)
- 雇主在开设上诉银行户口是注册的商业注册号(BRN)资料,可咨询银行
- 大马公司委员会(SSM)/ 社团注册局(ROS)/ 商业注册局(ROB)/ 营业执照副本
- PSU50法定声明(保证和认证书面文件,雇主就工资补贴申请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与正确性作保证)
- 支持文件,例如管理层验证的财务报表或销售报告 / 其他相关文件(此条例仅限中型和大型企业)
准备好以上的文件后,可浏览https://prihatin.perkeso.gov.my/ 提交申请。
工资将会在申请获批后的7至14天汇入雇主户口
以下人士不能申请工资补贴
- 2020年1月1日后注册和营业的雇主和企业
- 还未注册或缴付社会保险的雇主和雇员
- 同时在同月份获得就业保留计划(ERP)援助金员工
- 员工月薪超过RM4000
- 已经被停职的员工
- 公务员、联邦和州法定机构、有薪法定机构、地方机构、自雇人士、自由业者
- 外籍员工和外派人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