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准证有效期3个月!】新山市榴莲摊位需申请销售准证· 内附申请步骤+官方指定44处销售地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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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新山市政局MBJB发布的官方文告,季节性水果(榴莲)摊位需申请准证营业,营业准证可维持3个月!新山市共有44处官方指定榴莲摊贩销售地点。

 

榴莲摊贩需申请准证销售·准证有效期3个月!

在新山市的榴莲摊位都必须和新山市政局申请榴莲摊位销售准证,准证有效日期从6月21日起,为期3个月!申请者需到Kaunter Jabatan Perlesanan,Menara MBJB申请。

 

准证申请需携带文件:

1.申请者身份证副本(仅限大马公民可申请)

2.丈夫/妻子的身份证副本

3.申请位置图

4.租凭协议书

5.Typhoid注射证明(每位榴莲包装小贩)

 

需注意事项:

1.仅限榴莲摊位小贩本人到场申请(中间人或摊位代表不可帮忙申请)

2.榴莲摊位需遵守所有由MKN所发布的预防新冠病毒SOP,包括测量员工和顾客体温和使用MySejahtera手机应用程序

3.榴莲摊位仅限外带,不可堂食

 

官方指定新山44处榴莲摊位销售地点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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