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新山市政局MBJB发布的官方文告,季节性水果(榴莲)摊位需申请准证营业,营业准证可维持3个月!新山市共有44处官方指定榴莲摊贩销售地点。
榴莲摊贩需申请准证销售·准证有效期3个月!
在新山市的榴莲摊位都必须和新山市政局申请榴莲摊位销售准证,准证有效日期从6月21日起,为期3个月!申请者需到Kaunter Jabatan Perlesanan,Menara MBJB申请。
准证申请需携带文件:
1.申请者身份证副本(仅限大马公民可申请)
2.丈夫/妻子的身份证副本
3.申请位置图
4.租凭协议书
5.Typhoid注射证明(每位榴莲包装小贩)
需注意事项:
1.仅限榴莲摊位小贩本人到场申请(中间人或摊位代表不可帮忙申请)
2.榴莲摊位需遵守所有由MKN所发布的预防新冠病毒SOP,包括测量员工和顾客体温和使用MySejahtera手机应用程序
3.榴莲摊位仅限外带,不可堂食
官方指定新山44处榴莲摊位销售地点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