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大马打工一族看过来!】了解自己的权益 · 大马劳工法令你知多少?不要只会做做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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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班族们每天都只会埋头苦干,只要老板说一,就不敢说二!但是许多打工仔们都不知道,政府其实制定了多项保护员工的法令。其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1966劳工法令,是打工一族们必知的!若你遇到了剥夺你权益的老板或上司,请务必要做出对付!打工一族们可以参考以下的劳工法令与条例,若发现自己的基本权益有被侵犯,记得要据理力争!

 

 

打工一族工作时间

正常工作时间:一名雇员每天工作8个小时或每周工作48小时,不能够没有休息至少三十分钟而持续工作超过5小时。

超时工作(OT):不能超过12小时,报酬则是平时工资的1.5倍,休假日为2倍,国定假日为3倍。

 

 

打工一族工资薪水

  • 工资期限不可超过1个月
  • 工作最迟必须在工资期限结束后的7天内发出
  • 雇主若没发出停职通知而终止合约,工资必须当天还清
  • 若雇员没发出停职通知而终止合约,雇主最迟必须在停止后的三天内还清工资

 

 

打工一族假期福利

有薪公共假期:每年11天,其中5天必须是:国庆日、元首诞辰、州元首或苏丹诞辰、劳动节与马来西亚日。另外7天,雇主必须另行通知雇员。

有薪年假(Annual Leave):

  • 服务2年或以下:每年8天
  • 服务2 – 5年:每年12天
  • 服务5年或以上:每年16天

病假(Sick Leave):

  • 服务2年以下:每年14天
  • 服务2 – 5年:每年18天
  • 服务5年或以上:每年22天
  • 若需住院,每年60天病假

*雇员必须在病假开始后48小时内通知雇主,不然将被视为无故缺席。

产假(Maternity Leave):

  • 分娩前4个月,女雇员为公司工作了一天;分娩前9个月,女雇员至少为公司工作了90天,并至少怀孕28星期后生产的女雇员,将可享有至少60天的产假。
  • 只有在医生的劝告下,女雇员才能在分娩的前14天开始产假
  • 若女雇员已有5名或以上的孩子,就无法获得产妇津贴,但仍可获得产假
  • 女雇员不可在产假期间被裁员

 

 

打工一族停职通知

合约没注明停止通知期限:

  • 需在4个星期前给予通知(雇用年限少过2年)
  • 需在6个星期前给予通知(雇用年限2年至5年)
  • 需在8个星期前给予通知(雇用年限超过5年)

*雇主或雇员都可放弃接受停止通知的权利

 

 

打工一族应有的福利

马来西亚雇员公积金(EPF):雇主必须为自己的员工每月缴交公积金,雇主按雇员月薪最少提拨13%、员工则负担11%。

社会保险机构(SOCSO):雇主必须为自己的员工缴交社会保险(SOCSO),按照月薪的2.25%,分别由雇主承担的1.25%的工伤保险计划 + 雇主及雇员平均分担的1%的失能养老金计划。工伤保险计划员工因工作受伤而造成的伤残或死亡,提供现金及医疗保障。失能养老金计划年龄未达55岁的雇员,因任何原因而导致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,提供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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